第十四 良好青年要黑化

  1860年,英国正处于多事之秋。

  乌云笼罩着整个伦敦,东区白教堂附近的一间破财的出租屋里,伴随着电闪雷鸣风雨交加,难产的妇人悲惨大叫,一个小男孩呱呱坠地,哭声迅速淹没在风雨声中。

  “爱德华兹,周末了,去哪?”

  “去学校领奖品,物理竞赛的。”

  上面说到雨夜诞生的这个小男孩叫爱德华兹,和他妈妈相依为命,爸爸是美国士兵,不过他还在肚子里的时候爸爸就抛弃他们母子远走了,爱德华兹从来没见过爸爸。

  妈妈是一名酒店女招侍,在酒吧中靠着不是那么美的皮囊和花言巧语温言细语,推销各种名贵酒品,有时候也推销自己拿外快。

  外公是一个不折不扣的酒鬼和好色之徒,清醒的时候就去红灯区,回家就喝酒,喝醉为止。

  好在唯一有个疼他的外婆,爱德华兹是一个天姿聪颖的孩子,有外婆的照看,他暂时屏蔽了糟糕的外围环境的影响,在高中之前,是一个彬彬有礼,不卑不亢的好苗子。

  智商,情商,逆商都高于同龄人,成绩也是卓而不群,时常拿奖。

  “妈妈,我又拿奖了。”爱德华兹眨巴着眼睛,人畜无害的模样。他举着奖杯向妈妈邀宠,像一只小狗摇尾乞怜。

  “妈妈,不要走。”没有得到任何夸奖,压根就没有得到回应。妈妈穿上大衣,系上花哨的围巾,又出门去会另一个男人。

  他以为他够乖,够懂事,够听话,就能吸引到妈妈的注意力。妈妈就能给他做一顿早餐,或者洗一次衣服。

  然而,他已经够乖,够懂事,够听话,妈妈的注意力仍在外面那些臭男人身上,经常早出晚归,从不问爱德华兹吃了没有,衣服脏了没有,仿佛爱德华兹可以吹一口气就长大。她愿意为外面那些男人做饭,洗衣服以博得微薄的好感。

  在他高中之后,妈妈因为欺诈罪入狱,是在陌生男人床上被警察逮捕的,街坊邻里尽知。

  “妈妈!不要!”爱德华兹几乎疯了,他跑去见他的妈妈,却看到了这一幕。

  任凭这个孩子抱着妈妈大腿,如何声嘶力竭,痛苦流涕,妈妈还是被套上黑布袋押走。

  场面凄凉吗?

  很凄凉。

  19世纪末,本就是多事之秋。各处盗窃,抢劫,防火,杀人的案子层出不穷,留下来的孤儿少吗?不少。

  那个身为人母的女人,她哭了吗?

  或许哭了,是因为自己,还是因为孩子也会变成下一个自己,她都应该哭上一哭。

  外婆年纪大加上终日奔波劳累,听闻这事,一口气没提上来,撒手人寰。

  把他丢给外公抚养,从此辍学,终日混迹于皮条客和妓女之间,人人都轻易被他英俊的外表和花言巧语所迷惑,似乎在这个行业他也有着得天独厚的天赋。

  熟悉他的人,感概家庭变故给他带来的巨大影响,不熟悉他的人,以为他本就是坏到骨子里的流氓地痞。

  爱德华兹疯狂迷恋身边浓妆艳抹摇曳生姿惺惺作态的妓女,她们身上天生的母性光辉和对他遭遇的同情悲悯,让爱德华兹寻找到些许温暖。同时他又深深的,厌恶着这些女人,她们就像自己妈妈的化身,逢场作戏又毫无责任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