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圣旨到

  赵杰极为大不敬的直视李明,这废物一觉睡醒,和换了个人似的,现在这做派,看起来倒是有几分天潢贵胃的模样。

  “殿下,你本就不受宠,在传出去克扣内侍的名声,恐怕圣上都容不了你吧。”他颇为尖钻刻薄:“人都说十一殿下血统不纯,脑子也少三分清明,现在看来倒是真的。”

  “大胆!赵杰,殿下不论怎样也是你的主子,怎能让你肆意嘲笑欺辱!”

  武媚娘顾不得被打,猛地冲上去一巴掌甩在赵杰脸上,伸手就去拽他头发:“你给我跪下!”

  这人怎可当着自己的面肆意辱骂殿下!她武媚娘在怎么柔弱可欺,也不可能看着赵杰这个吃里扒外的东西欺负主子!

  赵杰脸颊火辣辣的疼,头发又被拽散,武媚娘就是个疯子!。

  他一脚把武媚娘踹倒在地,指着她大骂:“什么东西也敢跟我动手,你不过是个被赶过来的奴婢,我要你生你便生让你死你就死,现在还敢来和我动手!”

  武媚娘从地上快速爬起来,正要忍着痛要反打回去时,门外传来诸多脚步声。

  “圣旨到!”

  李世民身边内侍蓝泽大步走进来,一眼望见屋内闹剧,他面色一冷:“殿下,接旨吧。”

  放下制裁的茶杯,李明走上前,一撩衣袍跪拜在地:“儿臣接旨。”

  武媚娘与赵杰二人迅速跪在李明身后,尤其是赵杰,他面上还带着三分讥笑。

  宫内谁人不知十一殿下李明生母血统低贱生来就是最粗鄙的宫女养大的,连个奶嬷嬷都没有,圣上更是从头到尾一眼都没去看过。

  这道圣旨怕是来赶李明走的吧。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突厥蛮夷入我大唐南山城,帝有感,特派十一子李明帅兵前往南山城守国,明日起,出发。”

  “殿下,领旨吧。”

  李明起身从蓝泽手中接过圣旨,他微微一笑,从袖子内摸出一块银子递过去:“多谢篮公公。”

  这块银子不大不小却是李明辛辛苦苦攒下来的积蓄,这么递给蓝泽倒也不心疼。

  他是李世民身边儿的人,服侍李世民数十年有余,有时候说的话儿,李世民也能听进三分去。

  这区区一块银两,平常不过是宫女儿讨好送来的小彩头,蓝泽是真的瞧不上眼,但这对于李明可能是不小的份量,瞧瞧这屋子破的,站在屋子里仿佛都能感受到外面吹来的风。

  在一说外面,积雪都没人清扫,宫女太监稍微有点能耐的,都找路子去了其他皇子的宫殿,哪儿还能呆在这里。

  “呦,殿下这里,连几桶银碳都没有?”

  屋子内有一股劣质煤炭的气味,蓝泽被熏得受不了,十一皇子未免也太可怜了些,连无烟的银碳都没有。

  “不碍事,明日便走了。”

  “好歹今晚也要在这里,奴才这就让人送过来些。”好歹得对得起这些银子,十一皇子现在也算是进了圣上的眼儿,和他打好关系也是必要,哪怕死在南山城,那面子上也得过得去。

  “那就多谢公公了。”

  李明笑着把人送出去,而后回来却见赵杰面色苍白的从地上爬起来,瑟瑟发抖的站在一旁角落里,完全没有一开始气焰嚣张目中无人的样子。

  圣上怎么可能会把这个差事给了李明去做,他不是典型的废物最不受宠的那个吗,怎么忽然之间就开始注意到他了?

  怪不得李明回来时背脊挺得笔直,原来是被圣上看进去了,拿自己今天的所作所为,岂不是在拽老虎须?

  武媚娘高兴的拥上前:“殿下可算出头了,这次一定不要辜负圣上苦心,还望殿下能平安归来。”

  她是真的为李明感到开心,笑容灿烂明媚,面上的巴掌印也丝毫没有影响她的容貌,李明见了,上前一步轻抚她面颊,漫不经心的说:“赵杰,我让你去找玉佩,你怎么还站在这里?”

  赵杰此时颇为憋屈,他恶狠狠地瞪一眼李明,到底是转身离开了,任你现在深得圣眷,待你归来时被诸位皇子打压,我定要狠狠嘲你!

  呸。

  混血的杂种。

  “殿下,赵杰早有离开您身边的心,若是不早日处理,怕是要做个吃里扒外的东西。”

  他离开,武媚娘小心提醒李明,面带一抹红晕,对李明的亲近感到十分害羞。

  “无妨。”

  赵杰留着还有用,这是一条会咬人的狗,没事儿乱叫还不会忍,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不是条好狗。”

  蓝泽说到做到,不一会儿送来了两筐银碳,点上后屋子里热乎了不少,也没有了呛人的烟味。

  “皇上,奴才已经差人把碳送过去了,现在殿下怕是已经歇下了。”

  小心地捧了一杯热茶上去,李世民已经坐在武德殿内思考李明的提议许久,蓝泽看在眼里记在心里,若是这一次李明能把南山城突厥蛮夷进犯打退活着回来,怕是地位会一跃而上,就连那不纯的血统,可能也算不得什么了。

  “嗯。”

  缓缓放下狼毫笔,李世民靠在椅上,到底是年轻冲动了些,想什么都摆在脸上,若不是几个长成儿子现在都还未接触军事,怎么也轮不到李明去南山城。

  翌日。

  蓝泽亲自送来一身金甲与路上的行头。

  今日难得是个好天儿,寒流似乎褪去不少,遮日的云散去露出山边冒出头的晨阳,李明穿上一身黑色暗纹长袍,坐在轿子内慢悠悠的前往宫外。

  “那顶轿子中的人少年郎是谁。”

  宫中转角处躲避轿子的文成公主伸出纤纤玉手遥遥一指,国色天香的面容上带着几分疑惑。

  喜鹃回:“公主,那是圣上第十一子李明殿下,奉命前去南山城,抵挡突厥蛮夷进犯大唐。”

  “那个生母低贱血统不纯,向来懒惰满腹草包的李明?”文成公主恍然大悟,显然她也是听闻过李明的,闻言面上露出几分厌恶:“最讨厌这种懒惰的东西。”

  她向来天真活泼热爱生活,从小被王妃捧在手心中长大,接触的同龄人皆为人中龙凤,自然人为其余人也都这般优秀,乍然知道还有李明这么个身份高贵生母低贱又懒惰,满腹草包不自知的人,当即觉得这样的人能长大完全是奇迹。